教育部财政部目前发布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2009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的通知》(教高函[2009]28号),经初评、终审评议和网上公示等程序,我校中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批准为2009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国家级中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是我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的精神,按照2009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的要求,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精心组织,有效整合资源申报的项目,也是我校继07年中药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后再次取得佳绩。在此,向在申报过程中各单位的团结协作和工作人员的艰辛劳动表示感谢。
希望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建设,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创新实验教学模式,凝练优质实验教学资源,拓展培训、交流和合作方式,增强示范辐射能力,为我校实验教学的改革与发展发挥示范作用。
设备处 教务处
2009年12月29日
来源:教育部